首先,要端正心态,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极大的兴趣投身于青年工作。当一名兼职团干,不像业务上的干部,在岗位收益上有明确的待遇,但要做好团的各项工作,就必然要牺牲一些时间,投入一定精力。这就要求我们团干对青年人的工作有足够的热情,有一定的牺牲精神。在我看来,不能把目光仅仅停留在待遇上,换个角度看,通过团的工作,能使自己与所有的年轻人接触、交流,从而广交朋友,吸众人之长,达到锻炼自身的目的,这对自身的成长成才是十分有利的,也是金钱所不能换取的。
其次,要掌握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作为一名团支书,只有对支部所有团员青年的情况有详细的了解,才可能更好地开展工作。为掌握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我们组织了多次团员青年思想状况调查,详细了解了所有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生活体会、兴趣爱好等,还包括广大青年本人的计划打算以及对单位工作的建议等。对今后组织活动、开展工作相当有利。支部仔细研究问卷,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供给单位领导,对领导决策起到了一定的参谋作用。另外,我们开展了与团员青年“交心”、“谈心”的活动,面对面地与团员青年进行沟通,及时解决他们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未雨绸缪,防止了团员青年走极端、闹偏激的现象。
再次,要立足本职,当好服务员。共青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青年服务,基层团干部的岗位是具体的服务岗位,这是团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团的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团的基层干部时时刻刻同青年一起工作、学习、生活,最了解青年的需求、渴望,最了解他们需要哪些具体的、有形的帮助。为他们找一本好书,为他们提供一次展现才能的机会,帮助他们掌握一项业务技巧,帮助他们解决一次困难等,正是这些看似琐碎的服务,才体现了团的群众性和服务性。大处着眼,实处着手,只有具体的、有形的服务工作才能更广泛的团结青年,凝聚青年,教育青年。这样团组织才更有威信和号召力,助手和突击队作用才能更好的发挥出来。
第四,实行集体领导,用人要放手,方法要灵活。团支部的工作,支部书记要和支委们共同商量,重大事情要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再作出决定。实行集体领导,既可以集思广益,集中大家的智慧和经验,做出切实可行的决定,又能把支委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起来,大家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工作。实行集体领导不等于取消或削弱支委的个人作用,支部工作要有明确的分工,各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团支部书记要注意发挥每个支委的特长,允许他们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他们的聪明才智得以充分施展。同时,还要做到用人所长,容人之短,不能求全责备。比如,通过平时的了解,可以安排有文艺细胞的人做文体委员,每逢节假日便可让他发挥自己的特长,组织一些文艺晚会、趣味游艺比赛等,既使其才华得以展现,又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青年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一部分,涉及许多方向性、原则性的'问题,这就要求团支部书记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但日常工作中大量接触到的是群众工作中的一般性问题,注意原则性的同时,还应注意灵活性。不能事事"原则",死搬教条,搞得支委和团员畏首畏尾,不敢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使支部工作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
第五,在工作中要注重“创”、“服”、“争”、“学”。“创”是指创新。不断创新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团组织生机与活力的源泉,是新形式、新任务对团员青年提出的紧迫要求。创新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在实际工作中推陈出新,敢于使用新技能、新方法,敢为人先,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能否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有创意的工作方法,是做好团的工作的关键。 “服”就是服务于广大青年,为青年人多创造舞台和机会,尽可能地为青年朋友解决诸如谈朋友等实际问题,从而增强团的凝聚力。“争”是争取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只要团的工作能找准切入点,很好地服务于生产经营,把仅有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少花钱,多办事”,一定会赢得领导的支持,争取到应有的活动经费。“学”就是鼓励和引导青年形成终身学习的意识,处理好业务学习与政治学习、学历学习与业务经验提高、个人提高与共同提高的三个关系。可以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爱好,组成不同的“兴趣角”,既可以有效地组织青年,又可以掌握每个人的特长、爱好,为今后开展活动、选拔人才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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