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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职责

2021-02-23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为学校安委会会议提供和准备议事内容,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二)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有问题及时上报。

  (五)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六)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七)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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