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校:
“五一”假期将至,天气转暖,水上活动和假日出行将迎来高峰期,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极易发生。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强化行政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针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管好每一所学校,保护每一位师生”。
二、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各学校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门卫值班、消防设施设备、用电设施设备、校舍和宿舍、体育器材、食品和饮食、危化物品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的安全状况和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落实值班和报告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情况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在学生离校前开展一次认真全面的主题安全教育,着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溺水教育、预防意外事故教育、反恐防暴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五、请各学校认真做好预防溺水相关工作,认真领会西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预防溺水相关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回执存档工作。
教育局
20xx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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