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本校控烟工作,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学生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不断拓展健康教育的内涵,努力营造文明良好的校园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标
1、宣传禁烟常识,传授健康知识,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校师生对《条例》内容、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知晓率达100%,让更多的人远离香烟。
2、张贴禁烟标识,清理校园烟具,室内外普遍禁烟,努力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3、遵守《条例》,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行为习惯,做一个真正文明的人。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略
三、活动实施
1、组织学习、营造氛围
通过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议、班会课、升旗仪式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条例》。利用板报、宣传栏、电子屏幕、张贴宣传海报、禁烟标识,公示监管电话、悬挂宣传横幅,组织学生开展“捡烟蒂”活动,组织力量对学校各办公室进行收缴烟具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加强宣传、自觉抵制
通过校会课、班会课、广播、校园网等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禁烟知识,使学生进一步认识烟草危害,培养学生自觉抵制吸烟的良好习惯,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远离烟草。
3、家校互动、形成网络
学校在净化校园环境的同时,将禁烟活动延伸到家庭社区,通过家访、发告家长书等方式,向家长宣传的《条例》及吸烟的危害,通报学校禁烟进程,以身作则、携手禁烟,共同为学生创造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
4、明确责任、落实监督
校长是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是本部门、本年级组禁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本部门、本年级组教职工进行宣传和劝导禁烟的责任,全体教职工应主动执行禁烟条例,在校园内自觉禁烟。学校实行专项检查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的禁烟管理办法,学校工会和政教处组织教师志愿者和学生志愿者参与禁烟监督活动。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对学校禁烟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并做好记录。
四、奖惩措施
(一)教职工
1、遵守禁烟条例作为教职工考核评优的一项指标。
2、教职工不遵守《条例》吸烟者,学校在绩效工资中给予扣款。
3、各组室要认真落实《条例》精神,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找出不足,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把是否吸烟作为文明组室及教职工评定各种先进的内容之一。
(二)学生
1、学生违反《条例》按《十中中学学生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学生违规者取消该生评选三好学生、学生等评优资格,取消助学金、帮困补助等资格,该生所在班级取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并与班级考核挂钩。
3、积极开展禁烟活动的评选活动,对在禁烟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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