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名人商业大厦物业管理中心 (下称甲方) 地址:_上海市黄浦区天津路155号807室____
电话:__021 3366 0818___
传真:_021 3366 2697
卖方: 中光发展置业(上海)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地址:_天目西路547号1204室_______
电话:_021 6353 8676__
传真:_021 6317 4853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名称及数量
1. 名称:_维修工具及办公设备_ ___
2. 数量:__一批(详见附件清单)____。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_20xx年7月30日_ _
2. 交货地点:_上海_
3. 运输方式:_乙方负责 ___。
第五条 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总价: 伍万叁仟玖佰叁拾叁元伍角正 _(大写)。53933.50元(小写)
2. 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 _收货后10天__ _;
货款的支付方式:_转账或支票_ _____;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5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7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一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0.1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一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30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20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 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30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 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两__份,双方各执_壹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名人商业大厦物业管理中心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 _ 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中光发展置业(上海)有限公司
盖章:
代表(签字):____ _ 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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