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购车方):云 南 福 驰 汽 车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售车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乙方将车牌为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的 车壹辆置换甲方 壹辆,二手车转让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新车价
大写: 元,(小写: 元),具体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依法转让出售具备以下条件的机动车: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车辆使用性质: 。
相关手续包括:(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缴费凭证、( )
车船使用税、( )车辆年检证明、( )车辆保险、( )身份证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车发票、( )保养手册、( )使用说明书。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此车自售车之日起,以前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交通事故、违章记录等均由乙方负责;以后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交通事故、违章记录等均由甲方负责。
3、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承担方式为: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定证据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3、若车辆及相关手续无误,甲、乙双方若有一方反悔,则必须向另一方交纳违约金,全车款的20%。
第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章):云南福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章):
4S店地址:昆明市经开区国际汽车城D-09
销售热线:0871-8886 身份证号:
金泉店地址:昆明市北京路延长线金泉汽车广场
销售热线: 地址:
世博店地址:昆明市白龙路世博车市
销售热线: 电话:
经办人:
手 机: 手机: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