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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制工作计划

2022-04-20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将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2、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明确专门科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逐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对需要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提升法治意识。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领导班子会议每年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两次。

  2、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学习不少于15天。除参加市每年组织的全员集中培训之外,采取组织专家授课、观摩现场执法、旁听法院诉讼案件庭审等方式,使培训更贴合执法工作实际。

  3、全面推进行政指导。按照自愿、合法、合理、公开、便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有效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提升管理效能。

  三、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2、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逐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启动部门预决算向同级人大报批工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试点工作,启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试点工作。同时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民生专项支出全部纳入公开目录范围。

  3、做好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减免政策等信息,加大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公开力度,

  4、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量大且内容相同的信息,尽可能地纳入主动公开范围,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将规范办学的文件、办事程序、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公布,主动接受监督,把为民、利民、便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抓住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重点公开教育局工作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公开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教育收费标准、招生、教师招考、教师资格认定、各类评优评先等办事程序。

  5、推进学校信息公开。一是扩大公立学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施教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择校生招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公立幼儿园和初中招生政策的解读,严格执行中(高)考加分、高考保送、艺术特长等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程序、入选标准以及资格结果等公示制度,所有获得中(高)考加分、高考保送资格的考生均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二是加大公立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公立学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三是扩大学校信息公开范围。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规范教育调解工作行为。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认真研究近些年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及趋势,及时掌握重点区域动态情况。增强广大教育行政人员对调解工作的认识,提高全体教师工作中注意避免纠纷发生的意识。积极探索教育调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邀请法制机构、人民法院对教育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复杂、疑难的教育纠纷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完善信访服务体系。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省信访条例》要求,认真接待好每一批来访,阅办好每一件来信,规范转办、交办、督办程序。进一步完善信访问题定期梳理分析制度,定期梳理收集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分析预测。建立“365”教育智能化便民服务云平台,强化教育就是服务理念,以便民、利民、惠民为重点,推进网上信访信息公开,建立处理、跟踪、反馈和整改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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