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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盘活动方案

2022-01-04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加强对我县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我县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林业生态县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切实保护我县生态安全;通过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群众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

  三、行动重点

  重点打击整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利用投毒、网捕、枪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二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制品;三是利用汽车、邮寄等流通渠道,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重点打击整治的场所:一是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破坏区域;二是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场所;三是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宾馆、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四是省界、县界等重要部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

  四、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统一信息搜集、上报,通报案件情况,总结经验。

  乡(镇)林业站:组织巡护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及活动区域。

  林政、森林公安派出所:加强对非林区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清理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杨;全面清查定点生产、定点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企业,检查其执行野生动物制品标记制度的情况,依法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及活动区域开展生态宣传,加强源头保护。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林政、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综合办公室,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要认真研究本地区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形势及规律,因地制宜地开展案件线索的秘密排查工作,加强重点监控,多途程、多渠道地挖掘、搜集、整理案件线索,做好集中打击的准备工作。

  (三)全力侦破一批重特大野生动物案件。各执法部门要明确打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在全县发动一场猛烈的严打攻势,及时查处一批野生动物案件,抓捕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特别是对顶风作案人员,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对获取的大量案件线索,要高度重视,精心经营,深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来源和去向,一查到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管领导要亲自带头研究侦查方案,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落实破案责任,做到案件不破,人员不撤,确保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

  (四)联合工商、公安部门进行清理整顿非法经营的市场和商户。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贸市场,市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门店重点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坚决取缔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者,坚决打掉非法收购、出售、加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黑窝点。加强对酒店、饭店等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检查整顿力度。对店名或含有"野味"等字样的牌匾,要责令停止使用;对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要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进一步加强对流动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流动贩卖假冒野生动物皮张或摆摊设点出售牙雕等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不法商贩的高压打击态势。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从"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长远角度出发,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为创建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力量,切实增强执法效能。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任务,分工负责。各部门要协商作战,大力提升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宣传,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一是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向市场经营户、生产厂家、专营企业、消费者等严明政策界限和法律尺度。二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周、宣传月等活动,弘扬健康向上的生态文化,积极倡导不烹食野生动物、不穿戴野生动物皮毛服饰、不笼养野生动物,在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生态消费观,引导人们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三是通过安装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流动宣传车,举办普法讲座等形式,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的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人人爱护、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加强督导,有效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推诿扯皮,通风报信的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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