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电梯管理规定和《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规定电梯及自动扶梯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本着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电梯资料
(1)升降梯:
(3)电梯检验合格编号
(4)电梯安装地址
二、保养类型:【标准保】
三、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协商确定是否续约。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例行保养在乙方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注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24小时),24小时服务应急电话: ,联系人: 。
3、乙方给甲方派驻一名电梯维保员,该维保员日常的工作由甲方安排。
五、工程费用:
乙方对以上电梯提供保养服务,每月/每台计取保养服务费人民币:¥ 元, (大写)RMB: ; 部电梯 年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RMB: 元整。
六、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日起,甲方同意每季度及时支付乙方保养费,即人民币 元。先服务,后收费,每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内付清当季度保养费。如果乙方的服务被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可暂停按约定支付费用,直到乙方整改合格。甲方如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而不按期付款,超过十日后,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电梯保养服务,在此期间的电梯故障,乙方无义务服务。在此期间如发生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付款方式按支票汇付方式支付。
2、乙方按合同收取保养服务费时,需向甲方提供国家规定的财务发票。
七、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对上述电梯进行每十五天一次例行保养,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包括定期性调校,清洁润滑,加注油脂,检查所在电梯井道、机房、轿厢的线路、机器部件的正常运行状态,机房及地坑的清洁卫生。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填写电梯保养记录,甲方签字监督。甲方自留一份存档,作为提供给(质检局和特监所)对该设备随时抽查和年检时的必备资料。
2、乙方对本保养电梯每季度进行一次季度检查,并向甲方提交一份有关电梯维修保养情况的季度报告。内容包括电梯之状态、机房状态、机身状态、井道状态等。对甲方某些在运行时间上有特殊要求的电梯,在维护时间上乙方须充分考虑甲方的安排。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随时对电梯工作的特定环境进行检查(如:电源参数:标准电压±7%,机房室内应温度≤40°),如发现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的书面改善建议,并对改善提供必要的服务,甲方应参照乙方意见而进行改善,否则,乙方不负责因甲方拒绝执行合理的改善建议而引起的设备损坏事故。
4、乙方协助市技术监督局实施安全年检,代甲方向市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申报办理《电梯使用合格证》,对于技术监督局等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检查、监测等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进行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报审资料等)。该设备的定期检测(年检)时间将到时,乙方应提前 10-30 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检测申请单,在甲方填写盖章后将其送达检测部门,完成申请通知,每年的定期年检费用(包括检验费、交通费、接待费等)由甲方负责,并保证电梯一次性通过技监部门验收,如因甲方因素而造成复检所产生的责任及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对电梯的维保不到位而造成复检,复检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5、除另有约定外,对于上述电梯发生运行故障或有其它不正常运行应由乙方负责 维修保养。乙方对设备提供 24 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并提供 24 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后 20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若 20 分钟 未到场,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人身和财产的直接责任。一般维修应在 1 小时内将运行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处理完毕,重大故障应在 48 小时内维修处理完毕,如因乙方延误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在维修期间,乙方必须提供临时备用零件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如乙方逾期到场或逾期维修完毕的,每逾期 1 小时应支付违约金 100 元人民币。如逾期超过 1 日或者一个月内逾期超过 两 次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20 %作为违约金。
6、电梯及各种附属机构均为甲方之财物,机房及其电梯钥匙应由甲方派专人管理,乙方人员到现场进行保养工作时需与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乙方不负任何保管之责任。
7、乙方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电梯操作证、维修电梯能力以及合法的操作资格及资 质,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8、任何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火灾、雷击、水浸引起的氧化腐蚀)等其它不属于保养范围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9、乙方免费提供200元/件的配件和1000元/次(详见免费配件附件清单)以下的电路板维修。 对于损坏的电梯配件(备注:费用 200元人民币以内),由乙方免费更换。如更换的配件超过200元人民币的,乙方应按照该配件的成本价收费。对于乙方更换的配件,乙方应在1年内免费保修。对任何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工程项目(包括零件),乙方将以报价形式先征询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甲方有责任决定工程接受与否,但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的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乙方概不负责。但如乙方报价不符合本条第5款标准而导致甲方延误的,由此导致的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由乙方负责。
10、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属于乙方的人员进入机房、轿厢、井道、底坑、夹层施 行任何工作时,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1、每次保养前必须提前3日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取其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工 作。
12、停止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时,应有明显的检修标志。
13、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并提出相关有效的应对 建议,必要时可以停止使用。
14、配合国家执法部门(质检局和特监所)对该设备的随时抽查和定期检测(年 检)工作,整改检测时提出的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的不合格项目,合格后将其合格证置于设备内明显位置,其检测报告书原件交甲方负责人存档保管。
15、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次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任务单,由甲方指定 人签字认可,甲方自留一份存档,作为提供给(质检局和特监所)对该设备随时抽查和年检时的必备资料。
16、乙方应每半年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培训次数),对甲方值班人员的基本 培训,基本操作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7、设备在正常运行中发生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如该故障 在 12 小时不能修复,乙方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在维修期间,乙方必须提供临时备用零件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并尽快修复。
18、如因乙方未及时发现电梯安全隐患或未及时提出有效改善建议而导致甲方或 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9、如有主要设备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另作事故记录,双方存档备查。
20、乙方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及资质,否则,应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100 %作为违约金。
2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电梯发生故障或不正常运行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 及时维修保养而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21、乙方除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例行检修保养外,还应结合电梯实际情况不定期的 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告知甲方。
22、乙方将承担在合同实施和完成期间乙方公司员工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劳动保护责任。
23、对于甲方按照本协议所发出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24、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的,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否则每 逾期一日应支付违约金 500 元。逾期超过 两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罚该季度保养费。
25、除另有约定外,如乙方拒绝履行甲方按照本协议所发出指令的,每逾期一日 应支付违约金 500 元。
26、如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对方损失。
27、对于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从本合同费用中扣除。
八、标准保适用条例
1、乙方对标准保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调整(中小修),根据工程以报价形式双方进行协商,在续签保养的条件下,每三至五年进行一次负荷高校试验报告,并提交实验报告,费用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合作期满前由乙方为甲方电梯免费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
2、对于标准保电梯乙方不负责对下列项目进行重加工、修理或更换,如甲方要 求乙方协助,乙方将以报价形式先征询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项目包括控制电脑板、调速装置、曳引绳、主机等。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必须服从监察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对于甲乙双方无法确定各自 承担应负的责任时,应由市技术监督局监察处裁决,双方应服从裁决,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乙方承诺200元以内的配件免费更换。如双方对裁决不服时,应提交电梯所在地法院审理。
2、电梯使用三年以上,需要中修或大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乙方 给予价格优惠。
3、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
4、为维护产品的技术权益,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以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购 买乙方的电梯专用部件。
5、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必要时可以追加补充协议, 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6、因乙方在日常保养、维修不当或其它失误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如有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予遵守执行。
9、安全技术监督单位: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处。
10、本协议约定的通讯方式真实有效,如有更改应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将函 件/通知/指令以该通讯方式约定的电话、传真、邮件方式告知对方的,视为有效告知及送达。
11、本合同附件:《保养规范及细则》
投诉电话: 维保电话: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电 话: 代表人: 电 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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