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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考核个人总结报告

2021-09-21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昆明春城高尔夫建设项目(一、二期)------俱乐部KTV、娱乐室、咖啡吧改造工程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492㎡

  建设地点:昆明市宜良县

  建筑功能:娱乐用房

  建筑层数(总高度):地上1层(4.20m)

  结构类型:钢框架

  建设项目等级:三级

  耐火等级:二级

  建筑场地类别:Ⅱ类

  抗震设防烈度:8度(0.3g)

  二、 审查依据:

  一、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 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暂行办法》

  三、 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除涉及安全、公众利益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内容外,其它有关设计的经济、技术合理性和设计优化等方面的问题,可以由建设单位通过方案竞选或设计咨询的途径加以解决。”

  四、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

  “第十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满足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侧重项目功能优化措施等的落实);

  (二)、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地基、主体结构的安全性,使用计算机软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施工图文件是否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

  (四)、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含消防、节能、环保、卫生)、结构(含地基基础、围护工程和人防工程、抗震)、无障碍设计等强制性规范标准;

  (五)、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有关条例。”

  五、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

  六、 工程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规程。

  三、 审查意见: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基本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本工程施工图中尚有错漏,局部不满足规范规定,部分结构计算和构造需复核调整。

  本工程施工图错漏较多,需补充、修改后复审。

  勘察报告经审查尚有不足之处,经补充,修改后可供设计使用。

  勘察单位对存在的问题修改需回复我中心。

  《一》、本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部分

  1、新增加一层平面,利用原有建筑过道作疏散出口,两个安全出口是否能直通室外,疏散距离是否满足建筑防火规范GB50016-20xx第5.3.13条规定,需提供整体图纸复审。

  (二)结构部分

  1、设计应注明与原结构的关系,并对原结构进行验算,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请设计补充相关计算资料后,重新送审。

  (三)其他部分

  1、该改造项目与原有建筑形成建筑群,其消防标准及定性需统一考虑。

  2、“中央空调系统”的设备配置不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xx第7.1.5条(强条)的`规定。需修改。

  3、专业设计深度整体不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7.5条的要求;图纸绘制不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20xx等有关规定。需修改完善后重新送审。

  4、电源箱负荷/计算电流有误,单相负荷应按最大相的3倍折算;进线开关DZ10为已淘汰产品部应选用;200A进线开关与YJV-4*50+1*25电缆不匹配;SPD应设保护开关;请复核调整。

  5、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等的设置及布线要求,请按建规11.3条、11.1.6复核完善。

  (四) 其他

  按《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注册建筑师章已过期,必须补充后设计文件方能有效。

  《二》、消防防火设计审查意见

  (一) 建筑部分

  1、 一层KTV走道4轴、5轴是否有必要设两道乙级防火门,请复核。

  2、 新增加一层平面,利用原有建筑过道作疏散出口,两个安全出口是否能

  直通室外,疏散距离是否满足建筑防火规范GB50016-20xx第5.3.13条规定,需提供整体图纸复审。

  (二) 给排水部分

  1、 本工程消防定性:俱乐部KTV、娱乐室、咖啡吧为高度﹤24m的多层建筑,

  体积小于5000m3未设置室内消火栓,但该改造项目与原有建筑形成建筑群,其消防标准及定性需统一考虑。消火栓用水量:室内q=101/s,室外未说明。设计图中娱乐室、运动室及走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KTV包房没设,请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5条规定复核。

  2、 室内消火栓及建筑灭火器配置基本符合规定。

  3、 消防管材选用符合规定。

  (三) 暖通部分

  通风、空调系统的材料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第10.3.15条、第10.3.16条的要求。请复核。

  (四) 电气部分

  1、 人员密集场所宜设火灭漏电报警设施,请复核。

  2、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等的设置及布线要求,请按建规11.3条、11.1.6复核完善。

  3、 储藏室应设探测器,健身房、台球室等场所应设烟感探头;收报按钮处宜增设消防电话插孔;请复核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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