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简称甲方)
需方(简称乙方)
宿州市道东棚户区改造十号地五区 工程所需新型墙体材料,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交易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二、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1968-20xx》并提供质量检测报告以及出厂合格证。因质量出现问题,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
三、供货方式及到达地点、费用负担:乙方须提前24小时通知报计划给甲方,有甲方安排发货,甲方须在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按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送到施工现场,所有装、卸、运输费由甲方承担。到达工地后,按照乙方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四、所需材料产品数量及时间 按需方提前24小时通知为准。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产品到达现场后,中间有损耗的超出3%的由供方负责,其他损耗的由供方带回厂家更换,数量以实际量为准。
六、验收方式:
1、乙方材料员与甲方送货人员进行点货、核实数量。
2、乙方收到甲方提供货物后应向甲方出具收货凭证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七、货物接受、确定人员:货物进场乙方指定由 周世军 同志签收,电话 如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由 朱建平 同志联系,电话 。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交易。 供方在货款每次达到贰拾万元时,十个工作日内付贰拾万元,在十个工作日内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供货,不得影响需方生产,否则需方有权对供方进行每天壹千元罚款。如果需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未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且每天按壹仟元罚款,同时不可用其他单位材料。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办理,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向 宿州 市、县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解除条件:货款两清,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保质保量供应,不得影响需方施工需要,加气砼砌块需在现场码放整齐,配砖如果抽查一车与送货单数量相差50块以外的前期所送数量按此车比率计算。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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