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详见委托人名单)
委托受托人(详见受托人名单) 为委托人所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参加业主大会、代表委托人行使投票权等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全权委托(代理委托人行使下列权利:
1、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2、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3、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行使投票权;
4、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5、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6、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7、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8、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所享有的其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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