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水处理人员负责全院污水处理和消毒工作,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坚持先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按gb18466-20__执行。实行24小时排放。
2、连续三次各取样500毫升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3、粪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4、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总余氯量应在2-8毫克每升。
5、污水处理员要严格遵守自己的职责,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向科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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