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当前城区卫生与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以良好的城市形象迎接省级“文明县城”复查验收和石阡县首届苔茶文化旅游节的举办,根据《石阡县卫生与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石党办发〔20xx〕131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脏治乱”集中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1、住户(商铺)“门前三包”不到位、建筑工地未围栏施工等违法或不文明行为。
2、整治违法停车、违法超车、违法调头、压双实线、闯红灯、带泥上路、占用公交站点、公交车不进站点停靠、行人横过公路不走斑马线、机动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货运(工程)车辆超载或遗撒载运物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农贸市场划行规市、占道经营、乱收费、业主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保洁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管理混乱等现象。
4、整治城区各类内容不规范、不文明、不健康及陈旧、破损或悬挂不规范的各类宣传标语、广告牌、门面招牌等。
5、整治城区公厕、大街大道、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小区院落等区域的环境卫生。
6、整治医疗、商业零售、公交、出租汽车、车站、银行、邮政、电信、税务、保险等窗口服务部门环境卫生差、服务设施不全、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
7、整治商业零售、饮食摊点、流动商贩等无证经营、证照不全、产品质量不合格、随意提高或哄抬物价等现象。
三、相关要求
1、参加“整脏治乱”集中专项行动的各成员单位及干部职工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紧张有序地投入专项行动中,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暴力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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