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20__年度财政部门决算、土地整理项目收支财务决算、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数据库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专用票据、决算报表以及20__年度各项财务统计报表月报、季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并获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__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财务决算编报先进单位表彰。
二、积极配合地区财政局推广应用“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完成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人事工资统一发放、政府采购管理、公务卡管理系统数据的对接、录入核定等数据过渡工作;1-3月全面使用新系统审批工资、上报每月用款计划、办理日常财务报销及各项津贴补贴的发放工作,使“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截至3月底共收缴非税收入13.31万元;征缴矿产资源补偿费1310.04万元,比上年(1163.9万元)同期增长_6._万元,增长13%。征缴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16万元,没有转移和截留收入,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行为。
四、配合中介机构提交土地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资料,为土地整理项目初验做好准备工作。
五、及时办理公积金、社保资金的转入、提取、合并、补缴手续,确保职工个人公积金、社保账户资金正常使用。按照地区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障卡的要求,完成局机关在职人员资料信息的确认、提交和审核,保障办卡前期工作顺利完成,基础信息真实有效。
六、对20__年以来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掌握固定资产卡片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入帐的固定资产,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七、对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基本公用支出进行公示,做到财务支出公开透明、各项支出有依有据。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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