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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员工规章管理制度

2020-10-25 来源:好走旅游网

  总则:为维护公司正常的食堂秩序,加强公司食堂的管理,使公司食堂为职工提供优质、卫生的工作餐,给全体员工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食堂工作及就餐的人员均需遵守本制度。

  一、餐厅管理制度

  1、餐厅员工守则

  1.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工作时穿工作服,讲究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男士不留长发、女士应束发、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1.2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1.4整个烹食过程必须用洗手液清洗双手,对食品原料认真清洗,保证干净卫生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1.6不得以任何理由导致在就餐时间内无饭菜。

  1.5考核标准:以上未按要求执行罚款50元/项。

  2、管理制度

  2.1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人事行政部门协同财务部每月2次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新鲜程度、保质期、重量、价格。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2.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的一切物品。

  2.3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2.4餐具必须每月30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2.5食堂每月1日公布当月菜谱,并经常对菜品口味进行调换,避免菜品重复率过高。

  3、餐具卫生

  3.1餐具及杯子放置于餐具消毒柜中,不能直接放在台面,餐具未经消毒不得循环使用。

  3.2用过的餐具要经过初洗、清洁剂清洗、清水漂洗、消毒四道工序处理,餐具做到必须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内外要干净干燥,无油污、无清洁剂泡沫、无污渍残留、无食品残渣。

  3.3考核标准: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罚款50元/次,

  4、厨房卫生

  4.1刀、砧板、锅、铲、盆、桶等厨具在使用前后要清洗干净,按规定消毒处理。

  4.2切完菜及时清理垃圾,集中处置,并清洗工作台面、地面。

  4.3货架、油烟罩、蒸柜、炉灶、洗菜池、洗碗池每天要保证清洗干净。

  4.4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老鼠、苍蝇、蟑螂等污染食物。

  4.5定期清洗冰箱雪柜,每周1次对冰霜雪柜大清洁。

  4.6考核标准:以上情况人事组确认事实后罚款100元/次,若情节严重,根据总经理例会讨论的处罚办法执行。

  5、餐厅卫生

  5.1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干净清爽。

  5.2桌面台凳就餐后及时清洁,干净无尘。

  5.3专人负责回收餐具,不得乱扔乱放,剩饭剩菜要及时运走,保证餐厅无异味。

  6、食品卫生

  6.1蔬菜、肉食、鱼类等要保持鲜活,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

  6.2菜要炒熟煮透,油炸食品不能炸糊。

  6.3熟食必须使用专一熟食工具,不得用手拿放,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6.4包装食品必须标准清楚,符合检验合格规定标准。

  6.5食物清洗要彻底,不得出现钢丝、头发、菜虫等物;

  6.6考核标准:未达到前三项要求,罚款100元/次,未达到

  4、5项之要求,罚款500-1000元。

  二、用餐管理

  1、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8:00—8:50中餐:11:50—13:20晚餐18:00—19:00

  2、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如因值岗原因需要外带将名单报到人事行政部复核。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3、在食堂就餐人员要做到文明就餐,自觉排队打饭菜,不准帮忙代打、拥挤、插队,如发现有违者给予处罚50元/次。

  4、饭堂就餐不准随地吐痰,违者罚款50元/次。

  5、餐厅内禁止吸烟、饮酒,违反罚款100元。

  6、力行俭省节约,勤拿少取,杜绝剩菜剩饭,剩菜超过200克罚款50元。

  7、用餐后要清理桌面上的饭菜,剩余食物残渣不得随意倒在桌上、地上,必须倒入指定地点,分类放入餐具回收处,纸巾投入垃圾桶,不得与餐余一起倒入餐余桶,违者罚款50元/次。

  8、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人事行政组投诉,由人事行政组协调解决,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在食堂引起纠纷,争吵,打架等扰乱就餐秩序的,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三、食堂监督管理:

  1、公司全体员工不得提前就餐,违反者罚款50元。

  2、用餐应在三十分钟内完成,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以便食堂工作人员打扫卫生。

  3、爱护餐厅财产,如因个人原因损坏应归人赔偿,如蓄意破坏者连带行政处罚。

  4、所有就餐员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后厨,违反者罚款20元。

  5、食堂监管人员每周对餐厅卫生、厨房用具、菜品卫生、餐具清洁情况进行抽检,并做好相应记录表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6、每个季度做一次餐厅满意度调研,低于综合满意度60%对食堂合作供方根据不满意项发出整改函,如在第二季度调研中不能提升满意度,将对食堂供方罚款2000元/次。

  7、人事行政部专人对食堂负责监管,财务部负有协助管理责任,若未按期进行抽查,形成检查记录,对监管责任人罚款50元/次

  8、抽检过程中发现未按标准执行的,罚款5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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