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有商业用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范围与期限
1、甲方自愿将位于 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从事的一切商业活动,应遵纪守法,不得有悖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议定,每年租金为(大写),该租金仅为甲方收取的商业用房租赁费,不含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各种费用以及物业费用。
2、付款方式:自本协议生效日起,乙方每年交纳房屋租赁费一次,提前一个月交付租金,乙方不得拒交或迟交租金,租金拖欠满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本房屋。
3、如租赁市场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适当调整租赁费。
三、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定三日内,甲方将商业用房移交给乙方使用。
2、如乙方到期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亦不承担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民事责任等。
4、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乙方按时缴纳水、电等各种管理费用。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商业用房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所租商业用房。
6、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和损坏商业用房框架结构及水、电等商业用房内相关设施的完好,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商业用房及相关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坏和损失费用。
7、乙方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后,可根据需要对商业用房进行简单装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时,该装潢部分应无偿移交给甲方。
8、租赁期内,乙方提前退租时,甲方不退乙方已交的房租费。
四、其它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需变更合同的情形,双方应协商解决,且应以书面材料作为依据。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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