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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2023-10-09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内容:塑钢门窗制作安装。

  工 期:配合总体工程进度施工,于 年 月 日完工。

  工 程 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标准、法律:

  1、 适用标准:国家和现行有关塑钢门窗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

  2、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本。

  第三条:合同价款:

  1、 塑钢门窗工程预计总面积:

  2、 塑钢门窗总造价:元

  3、 塑钢门窗每平方米元

  4、 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面积进行结算。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

  1、乙方开工甲方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工程进度款。

  2、窗框安装完毕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工程进度款。

  3、玻璃安装完毕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

  5、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10%。

  第五条:材料选择和质量保证:

  1、 型材:塑钢型材为 产品,PVC型材均符合GB/T8814—1998《PVC建筑型材》中规定,制作、安装按有关施工规范。

  2、 玻璃为 玻璃,玻璃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工程验收提供相关质保资料、保修期为三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验收。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要求说明、有关洽商变更及有关技术文件等作为乙方产品设计和施工有效依据,由于甲方变更图纸或施工错误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无偿提供乙方用水、用电,材料堆放场地的使用,

  3、 协调乙方与土建及其它施工单位配合问题,负责审定施工进度方案和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协调土建单位加强上墙后产品的保护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驻工地代表: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和调度。

  3、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属乙方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无条件返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4、确保工程用材的质量,并提供有关技术文件,所用材料入场前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测资料。

  5、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确定的材料质量标准进货,进入现场后双方要验货,如出现与合同中材料质量标准不符时,乙方应无条件及时退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确保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安装现场做到场清料清,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时由乙方负责。

  7、施工期间,现场材料由乙方管理保护。如有损失,乙方自负。

  8、保证现场的管理和技术力量。

  9、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偿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采用下面两种方式解决: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精神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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