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申请书
麻城市夫子河人民政府民事办
申请人:王后堂,男,汉族,现年50岁,家庭其他成员4人。家住夫子河镇黄麻坳村号。
本人因患败血症从20xx年9月至20xx年2月长达5个月治疗,其中的费用开支如下:
首先在武汉小诊所当感冒治疗打针花去玖佰陆拾元,合币960元。
其次回家在麻城人民医院诊疗,当时已引起了双眼炎症,住院9天未好转出院花费 合币 。
出院在家乡小诊所诊疗10天,花费壹仟伍佰捌十元,合币1580元。
其后病情更加严重,转入湖北省人民医院,当时已休克,被查出严重脓毒血症,肺部严重感染,住入重症监护室治疗,有点好转,转入普通病房住院27天共花费 元,合币 元。 出院回家第9天再次复发,直接转入湖北省人民医院,被查出重症败血病,肺部感染,胸腔积水,心脏三尖瓣赘生物,先在呼吸内科治疗,后又转入心脏内科做换瓣手术,前后2个多月,花费 元,合币 元。
其间亲属为服待病人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共用去35620元。病人医药费用总合币 交通护理费用合币 ,
两项合币 ,新农合报销 ,个人承担 元。
因本人家庭经济收入非常困难,未养育子女,和现在的家庭是组合的,现妻子眼睛失明,无力承担本次治病昂贵的医药费用。其中治疗费用全部是五亲六戚和朋友中借款筹备治疗的,现无法承担这样的大费用不得不向医院申请出院回家。现本人已经欠下了重重债务。后期还要长达半年的服药费用和定期复查费用。
因此,本人特向麻城市夫子河镇人民政府民政办申请大病救助,望贵单位给予本人大病的救助为谢!本人及全家老小对贵单位的帮助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王后堂
20xx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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