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局工会负全面责任,并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局工会委员会,传达贯彻局党组和上级工会的决议、指示,按时组织制订工作计划,按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
3.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负责筹备和主持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
4.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负责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和劳模推荐工作,并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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