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小区-号楼-单元-室的次卧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03月15日开始 。
二、本屋月租金为人民币600元,按月结算(最少连续租三个月)。乙方在起租日提前五天内支付给甲方租金,不得拖欠。如果乙方到期后不想再租,需提前10天告诉甲方,(其中有500元押金,在合同终止时,符合条件要求下由甲方返还乙方)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四、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用家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餐具乙方需自己准备不得共用(如电饭锅等),双方不能随便使用对方的物品,
五、现金等贵重物品双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六、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或转借所承租房屋。
七、不许聚众喝酒、赌博,不许大声喧哗扰民,不许从事一切违法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当事方完全承担。
八、乙方如果没有遵守以上协议,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同时不退还乙方所交租金和押金。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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