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和实验楼的电开水器每天定时开放,由两个负责寝室管理的教师负责。若不按时开关的,每次扣1分。若水电工未发现电开水器不按时开放的扣相关责任人1分。
(春冬)早上:6:00—8:00,中午:12:00——2:00,晚上5:40—熄灯(夏季)早上:6:00——8:00,中午:12:00——3:00,晚上6:40——熄灯
2、校园内的所有水龙头必须随手关闭,不得出现长流水造成浪费。责任老师:总务处水电工,责任班级:卫生区所在班级。发现一次因水管关闭不严,造成长流水的,扣班级考评分2分,属于水龙头坏的造成长流水的,水电工不能及时发现处理的,扣水电工绩效考核分1分。
3、班级超时用电一次,扣班级5分。若水电工未检查的,扣水电工1分。
4、办公室超时用电一次(室内无人用电或晴天亮灯)扣负责人2分,组员1分。水电工为检查到的,扣水电工1分。
5、任何人不得在校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磁炉、电饭锅、电动车充电等),否则没受用电器,并罚款20元。
6、所用财产若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处罚,并酌情扣除班级考评分2—10分。教室里的门窗玻璃黑板损坏的,2天内赔偿或修正到位,桌凳损坏的,3天内赔偿或修正到位,否则按天数扣除班级考评分,直到赔偿或修正到位。
7、按时足数到餐卡室领取住校生月票,保证住校生在校就餐。少买一人次月票的扣考评分2分,一周内餐费请不完的,扣3分,以后按天累加(每天3分)。
8、不准践踏花池草坪,违者,一人次扣班级考评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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