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实验中学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认真贯彻《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苍南县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评标准》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做到课
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七个立即”:即:
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立即改正;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立即拆除;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立即清除;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立即整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报警按扭损坏的,立即修复;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立即修复;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立即停租。
以上系我学校做出的保证,一定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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