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精准扶贫管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精准扶贫工作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按照国家贫困线及“三进、十三不进”的标准真实识别贫困对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告公示、审核录入程序规范,确保“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2、制定帮扶驻点村年度扶贫脱贫方案,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帮助其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年度脱贫计划、发展主导产业、增强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确保结对帮扶贫困户按时实现脱贫。
3、帮扶驻点村培育1-2个新型市场主体,使村集体增加收入,并带动部分贫困户稳定增收。
二、工作责任
1、实行驻村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制,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队员为具体责任人。
2、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监督村组进行公示。
3、协助村组制定扶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工作纪律
1、扶贫工作队人员和驻村第一书记与机关工作脱钩,驻村每月不少于15天(第一书记不少于20天),必须吃住在村开展扶贫工作。
2、扶贫工作队人员原则上实行三年一调整,个人服从组织,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必须报县局研究批准。
3、严禁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日午餐饮酒和参与带彩娱乐活动;严禁驻村工作日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4、凡因上级检查督察驻村工作队工作不落实或无故不在岗的,按上级规定行进处理。
5、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县局一份,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队员各一份。
县局领导签字:
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队员)签字:
20_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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