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水污染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预案本着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第一条 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方传龙
副组长:王常恩 郭志军
组 员:卢培红 韩 冬 吴 伟 崔洪涛
第二条 主要职责
建立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水污染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一)综合协调组;由组长方传龙负责全面工作,由卢培红组织、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二)应急处理组:由副组长王常恩负责,由卢培红组织,应指挥调集有关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调集储备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以及维护治安,保证正常秩序。
(三)后勤保障组:由副组长郭志军负责,由卢培红、韩冬组织,解决善后问题,保证资金和物品及食品供应,
(四)疫情监测报告组:由副组长王常恩负责,由卢培红、韩冬组织报告。
第三条 信息报送原则
(一)迅速: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二)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三)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第四条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二)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三)事发时已采取的措施;
(四)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五)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 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明确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在生产和供水过程中发生水污染事故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卫生行政机构,同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污染严重水质无法改善时应停止供水。
(四)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卫生监督人员应迅速到达出事现场,并作为水污染事故现场的组织者和指挥者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抢救和治疗。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污染源、污染环节和供水范围内的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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