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公司办公楼工程施工承包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基础部分至四层泥水、钢筋、木工的所有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优良_.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各分项工程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 5.协助乙方管理现场施工人员。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协议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
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其他设施。
6.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协议》并按协议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供甲方参考。
11.管理好自己的施工队伍,若有不服从甲方合理安排和要求,按照1000元/次的标准罚款;不得在工地进行违反犯罪活动,一旦造成犯罪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协议期内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材料应及时、保质保量,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甲方提供的材料负责到各楼层交乙方保管,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本工程以固定单位面积清工造价计价的形式发包,承包价格按照建筑面积每平米元计算。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2.1甲方负责以下材料:
土建主材:钢筋、砼、水泥、砂石、砌体材料、外墙面砖、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等材料;
2.2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它本专业工种承包范围内需用的全部材料、机具、辅材及用品均由乙方自备。
即: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施工所用的机具费用;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的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清理现场承包工作面各自的施工垃圾在各楼层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的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第十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按建筑面积390.00元/每平方米(不包含任何税金)进行结算。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
3.付款方式(以人民币现金或现汇支付) 3.1过程付款:甲方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按下列形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达到并提交完整付款资料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1、施工设备进驻施工现场,并着手挖基,支付:元; 1)当主体框架结构施工完成基础时,支付工程款; 2)当主体结构验收完成第一层时,支付工程款; 3)当主体结构验收完成第二层时,支付工程款; 4)当主体结构验收完成第三层时,支付工程款; 5)全部竣工验收通过,支付工程款 6)总工程款的,作为工程保证金。 第十一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甲方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3.乙方提出书面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不及时验收,即视为工程合格。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2年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协议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单方违约导致协议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协议; 2.2调解要求停止协议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第十四条协议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协议。
2.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协议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协议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协议终止
双方履行协议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协议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协议即告终止。
第十六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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