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检察机关如何实现执法形象的转变
浅谈如何实现执法形象的转变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十六大的新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新实践,今年年初,国家森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以加强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以实现执法观念和思维方式、执法作风、队伍结构和知识结构、队伍管理和工作运行机制、执法形象‘五个转变’为目标,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努力把班子、队伍素质和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层次,推动工作再上新水平”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如何抓好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建设,已成为基层院检察长应当认真思考和必须解决的课题。
一、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形象建设是形势的需要
执法形象,直接决定着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位置。加强执法形象建设,事关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所谓执法形象,就是在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办事过程中,人们的情感活动或思想动态所表现出来的具体形态、形状。近年来,检察机关重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三讲”教育、“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等,干警队伍的组织纪律和工作作风都有所改善,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的形象有较大提升。但违反程序规定办案;耍特权、逞威风,态度蛮横、作风粗暴;违法创收,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钱物和高消费娱乐;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纪律松弛等问题在一些单位干警队伍中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阻碍了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尤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经济关系、经济利益在不断调整,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式日趋多样化,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新形势发展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检察工作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加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建设是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要求。只有抓好检察机关执法形象建设,造就一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整体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才能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履行诉讼监督的重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把检察机关执法形象建设好,不仅关系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是否得到充分履行,而且关系到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能否得到巩固和加强。
二、坚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执法思想,树立现代司法理念
解放思想是无止境的,但解放思想决不是不受任何约束,而是要求我们在更高的层面上转变执法观念,研究执法方式方法,这是对我们的执法工作提出的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因此,要增强职能意识,在严格公正执法,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前提下,通过思想创新、观念创新、方法创新、体制创新,树立和巩固现代司法理念。实践证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根子是一个思想观念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转变执法形象,根本出路在于统一执法思想,树立现代执法理念,也就是树立与“三个代表”先进标准相一致、与民主法制建设发展趋势相适应、与wto规则相对接的新的执法观念和思维模式,切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检察工作,指导执法实践。树立现代司法理念要重点围绕打牢宗旨观念,克服特权思想,履行诉讼监督职能,推进司法文明等方面,搞好“五个结合”,树立“五种观念”。即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加深理解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相结合,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服务第一要务就是检察工作主题的观念;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相结合,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就是执法最大价值的观念;与提高干警理论水平、道德素养相结合,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保护人权、文明办案就是检察文明的观念;与加强办案机制和规范管理相结合,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和高效、文明办案就是执法核心的观念;与改进检察工作相结合,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就是检察工作灵魂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