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单位(或个人)因为( "口"为选项):
□√使用 的互联网络资源;
口与 开展其他互联网合作项目。
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二、本单位(或个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三、本单位(或个人)承诺开设的网站不提供以下互联网信息服务:
1.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
2.即时通讯服务;
3.电子商务、供求信息发布网站服务;
4.博客网站服务;
5.网络社区、中小型论坛等交互式栏目网站服务。
四、本单位(或个人)承诺开设的网站在提供第三条中规定的5类互联网信息服务前,将本单位(或个人)的真实信息提供上级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报备。
五、本单位(或个人)保证不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本单位(或个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在参加上海市公安局认可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七、本单位(或个人)承诺健全各项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八、本单位(或个人)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他人,侵害他入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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