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贵阳市观山湖国窖1573餐厅
乙方:贵阳金阳宏成养猪场
为加强餐厅剩饭剩菜的管理,充分利用可回收资源,增加餐厅收入,进一步改善餐厅就餐环境,餐厅经询价后研究决定将厨房剩饭剩菜的回收权承包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1、乙方必须一次性缴纳全年(20xx.2-20xx.2)剩饭菜收购款壹仟元整(1000 元),若乙方中途毁约甲方一律不予退款。
2、甲方的剩饭菜一律由乙方处理,其他人员不得干预且无权处理。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将餐桌上的剩饭菜收好,保持餐桌整洁。
4、乙方自备泔水桶,在每餐后将泔水桶及周边区域清理干净。
5、乙方回收泔水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6、甲方不保证乙方回收的泔水质量和数量,不干涉乙方的使用途径,由此引发的相关问题均由乙方解决,与甲方无关。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但不得违背合同现有条款和改变承包 金的数额。
8、收泔水时间在每天晚上9点—10点之间,必须将存放泔水位置及泔水筒 清理清洁干净。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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