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为了公司的长远快速发展,调动技术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员工的创新意识,积极参与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技术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2 内容
本办法包含以下内容:专利奖励机制,论文、著作权奖励机制,新产品研发项目立项奖励机制,标准制订、修订奖励机制,合理化建议及工艺改进提案奖励机制。
2.1 专利奖励机制
2.1.1 对员工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在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员工可凭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申请奖金;授权专利,需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后,员工可凭证书复印件申请奖金。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2.1.2 分配原则:一项专利有多个发明人的,应依据各人对该发明创造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奖金分配方案,对该项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专利申请过程中承担主要技术撰写任务的人员应从优予以奖励,奖金由第一发明人主持分配。
2.1.3 对于同一个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的,受理和授权奖金以奖金比例较高的发明专利为基准申请奖金。若发明专利最终未被授权,再以已经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为标准申请奖金。
2.2 论文、著作权奖励机制
2.2.1 论文、著作奖励范围:论文或著作的作者必须是公司职工并以公司名义在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发表或出版,论文或著作内容必须与公司所属行业相关。
2.2.2 奖励原则:多人合著的论文,只奖励第一作者,由第一作者负责分配所得奖金;同一篇论文或著作只奖励一次,以最高奖励为准。奖励标准如下:
2.2.3 著作奖励标准:
(1)主编,每10万字奖励1000元,不足10万字部份按10万字计算。主编限定两人及两人以内。
(2)副主编,按主编标准的50%奖励。副主编限定两人及两人以内,超过两人按比例下浮。
(3)参编人员以实际编写字数计算,每万字奖励500元,不足万字按1万计算。
2.3 新产品研发项目立项奖励机制
公司所申报科研项目获得政府立项资助或获得国家及省、市级荣誉后,可对直接参与《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和《项目申报书》的编写人和课题组成员给予奖励。奖金从该项目的政府资助经费中列支。具体奖励标准参照公司《政府项目申报奖励制度》。
2.4 标准制订、修订奖励机制
公司给予标准制订修订工作一定的奖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含地方标准)在正式发布后发放,企业标准在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后发放。奖金标准见下表:
2.5 合理化建议及工艺改进提案奖励机制
2.5.1 合理化建议及工艺改进范围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及安全措施的改进;
(2)产品工艺流程、产品外形美观、产品结构的改进;
(3)作业方式、作业流程和装配工艺流程的改进;
(4)工具、设备、仪器的改进;
(5)原辅材料、能源节约和废品利用的建议;
(6)机械布置之改善;
(7)物料搬运之改善;
(8)其他涉及专业技术问题之改进;
(9)与其他有关降低成本与费用、提高效率和工作合理化等事项。
2.5.2 按照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技术水平含量、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定。标准及奖励额度见下表:
2.5.3 提案被公司采用当月,提案人即可申请奖励。若由多人共同申请之提案,奖金由实施部门领导进行分配。
2.5.4 被公司采纳之提案,经年度评审,每年可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超过五万元人民币者,可提取1%之利润金额作为奖励金。分配原则将由提案部门领导和实施部门领导协商决定,根据其成员工作量及贡献大小进行一定的比例分配。
3 附则
3.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3.2 本制度由技术部和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奖金申请表
附表:
奖金申请表
日期: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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