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长远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变环境卫生面貌、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着力培养群众的文明、卫生习惯,改善场镇、居民点及农村村民的生活工作环境,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增加投入、创优争先,强力推进我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洛古波乡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此计划。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乡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认识其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六定”原则,即:定领导、定人员、定区段、定任务、定职责、定奖惩。进一步落实综合整治的工作、任务,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范围和内容。建立和完善环境治理领导责任制,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城乡环境治理问责制,严格执行失职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各成员、专业清洁队伍的工作职责。
二、舆论造势,搞好宣传
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宣传车、会议、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切实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让综合治理工作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让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配合这一重要工程。通过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
三、细化方案,认真实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及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的精神,在我乡五年规划、六个整治方案和场点整治标准(试行)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方案,完善场点整治标准,细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居民行为规范、建设秩序规范工程的各项任务。在现有5人专业清洁队伍基础上,增加清洁工2人,每天有领导和专人到各区段、各场点、重点地段督促检查工作。原则上每周由党政主要领导通报一次全乡工作情况,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场管办每10天将工作情况向乡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做到工作、清洁不留盲区、死角。增加资金投入,能解决的就地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请市级相关部门支持、协助解决。
四、建章立制,规范标准
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环境卫生和街容街貌管理标准,明确各场点、居民点整治标准。进一步理顺体制、落实责任,推进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