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公司员工:
为加强征收项目活动中的廉洁自律,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合同双方的各项活动,保障征收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我司承诺以下廉政责任:
第一条我司承诺在征收项目活动中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并保证在征收项目过程中以及事前事后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不会为被征收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第二条我司保证我司以及我司工作人员与被征收人不会存在利害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开展征收项目活动,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相关利益人暗示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以任何理由要求相关利益人报销应由相关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接受相关利益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资。
(四)不以任何理由接受相关利益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廉洁、公正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
(五)不以其它手段为相关利益人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第三条我司同意,如违反以上约定,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涉嫌犯罪的.,委托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