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衷心希望广大家长、学生积极抵制交通陋习,遵法文明出行,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特此交警向你们倡议:
1、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配合交警、学校、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不准扒乘行驶中的车辆;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监督提醒孩子上学不骑机动车辆(包括二三轮电瓶车)、不骑“英雄”车(不骑车追逐、不单手掌把、不撒把、不并肩牵手骑车等);低年级和幼儿园的孩子您应按时安全接送;学校附近的学生提倡步行上学。
2、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讲究文明,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样。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3、严禁自己及孩子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无保险、超员车辆、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黑非法营运车辆(黑面的、黑的士)。教育孩子路上要靠路右边走,穿越公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一让二看三通过,宁可等一分钟,也不抢一秒。在城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街道中间或两侧的护栏。
4、不让未满12周岁的子女自行骑车上下学;不让未满18周岁、未持有驾驶证的子女驾骑二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5、家长要做到: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见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电话:110、122)。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祝愿您们全家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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