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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承包合同书

2020-11-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发包方:系统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弱电工程的企业,乙方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组织实施弱电工程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

  甲方依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依法承接弱电工程施工任务。甲方同意将弱电工程分包给乙方,由乙方承担分包工程的施工任务。

  为了保证项目系统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工程造价、结算及交付

  1、合同清单。(附件)

  2、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10 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 元。

  3、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10 日内支付 元。

  4、自系统验收合格满一年维保期后,甲方 10 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 工程施工图纸及施工计划

  1、工程的施工图纸由甲方提供,乙方应依图施工。

  2、乙方在签约后 3 天,根据施工图纸制定施工计划,并提交给甲方认可。

  第四条 工程工期与进度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30 天,从乙方开工之日起算。

  2、乙方须按照甲方认可的工程计划进行施工安装。

  3、乙方至迟须在甲方交付工程施工图纸之日起 3 天开工。

  4、根据施工进展,甲方可对工程方案进行局部调整,乙方应配合调整,若影响工期,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1、 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由甲方组织采购,确保质量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甲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签字领用,并由乙方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

  3、 乙方应在安装前 3 天以报表形式向甲方提交《申领设备器材总计划》。

  第六条 工程检查与返工

  1、 甲方可随时检查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如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如造成延期交付,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方案变更,乙方应配合修理或返工,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如影响工期,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乙方完成计划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阶段验收。

  2、工程全部完成时,甲方组织各方进行工程全面验收工作。

  第八条 工程质量维护与服务

  1、工程质量维保期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在维保期间,乙方负责工程的免费保修工作,接到报修电话后4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服务。

  3、如需更换器材,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重新调试。

  4、乙方免费提供对建设单位人员的现场技术培训,使其能够独立从事系统管理和基本维护。

  5、乙方负责对系统的终身维护,有关维护条款按双方另定的委托保修协议执行。

  第九条 工程安全

  1、甲方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实际发生的工程变更,解决施工现场临时发生的问题。

  2、乙方指定专职人员为工地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严格按规范、按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现场安全、质量、工期及其它有关事宜落实到位。

  3、乙方应文明施工,确保工地设备和各种公共设施的安全,因施工不当,造成工地设备或公共设施损坏的,应及时组织抢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在施工中发生人

  身和财产事故(包括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承接弱电工程的情况和需要,向乙方下达施工任务。

  2、负责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审计设计、预算、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等。

  3、根据工程设计方案,监督和检查乙方工程施工质量、耗时和工期完成情况。

  4、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验收,如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工程决算,则要指导乙方编制工程决算,办理工程资料、竣工结算等。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弱电工程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负有全程保管义务,直至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时止。

  3、乙方对开挖的管道、设备箱基础、立杆基础的路面修复,并自行协调办理道路赔补费。

  4、工程竣工后,需要编制工程决算,编制的工程决算必须经业主签字,超出设计图纸的部分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5、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图和竣工资料(领用、实用、剩余材料的数量),提请甲方组织验收。

  6、加强对施工和管理人员的法纪教育,如发生违法行为,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以对当事人进行处分直至辞退。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达成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 违约及纠纷的解决

  1、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守约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分包或转包工程,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4、因乙方违约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返工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降低工程决算标准10%与乙方结算。

  5、因乙方违约造成工程不能按期交付,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造价2%/天的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6、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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