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xx]14号]、《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县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工作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学校成立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发生校园拥挤踩踏事故时,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
1、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总指挥):涂大庆
副组长(副指挥):兰兴滨吴孝毅林丽芯
成员:李生辖刘德峰冯三妹吴明业曾秀美陈丽全
徐美珍林亚玲陈文彬陈淑美黄淑鸿
2、工作职责:
(1)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预防和处置拥挤踩踏事故工作,安排和检查有关预防和处置拥挤踩踏事故事宜,发挥各处室、年段的职能做好预防和处置拥挤踩踏事故工作。
(2)发生校园拥挤踩踏事故时,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和安全应急需要,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各应急小组开展应急疏散、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各股室和每一位教职员工都有参加预防和处置校园拥挤踩踏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处理到位。
(二)应急指挥办公室
1、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林丽芯
副主任:赖礼全
2、工作职责:
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将指挥部领导的决策及时传达;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三)救援行动组
1、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吴明业
组员:保卫干部、心健室成员和体育组成员。
2、工作职责:
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立即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有关部门立即组织救护。组织指挥有关职能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四)疏散引导组
1、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李生辖
副组长:孙良和
成员:各班主任、当班教师和其它在场教师
2、工作职责:发出疏散警报,各班主任、当班教师和其它在场教师依就近安全的原则护导学生向安全区域疏散,直至全体师生安全撤离。疏散时视当时情况进行必要的调度,班科任老师负责本班学生的疏散、保护、管理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1、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刘德峰
成员:郭昌嗣陈曰真张素红
2、工作职责:保证各种应急物质和水、电的供应。
(六)善后工作组
1、组成人员:
组长:冯三妹
成员:陈丽全徐美珍林亚玲陈文彬陈淑美黄淑鸿
2、工作职责:努力做好当事学生及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预防事态延伸扩展。
二、工作措施
(一)防范措施
1、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并结合有关伤害事故例子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各班级要根据班级具体情况,利用晨会、班会课时间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做到“三不,二要”:即不拥挤、不打闹、不搞恶作剧;要互相礼让、靠右行走,要遵守秩序、安全行进。培养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意识,养成过楼梯和走廊轻步慢行靠右走的良好习惯,掌握防止拥挤踩踏及遇到危险情况下自护自救的基本常识等。
3、做操或集会等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段,各楼道口安排一名教师负责维护楼道秩序,疏导学生上下楼,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保证学生上下楼安全。课间,值日老师要认真巡查,随时注意通道情况和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
4、楼层安全责任人要经常巡查本楼层用电及照明设备和楼梯、通道是否安全,并做好记录上报学校。学校要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校舍特别是通道、楼梯安全专项检查。总务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确保通道照明充足、畅通、安全。
5、教导处要从学校实际出发,科学安排作息时间时,课间要留有足够的时间,实行低年级和中高年级错开放学。一二年级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准时放学,错开放学高峰期。每天学生上学、放学时保证学校门口有一位行政领导带班值日,两位保卫干部、三位值日教师。值日老师要准时到岗,做好学生出入校门的秩序及疏导工作。
6、学生参加集会、做操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必须由班科任老师护导学生队伍按规定行进顺序和路线行走(具体见附件);在室外或专用教室上课的老师须到任教的班级教室里带领学生到室外或专用教室上课,下课后带回班级教室。放学时,班科任老师要组织好学生路队并护送出校门。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加强与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形成教育合力,共同教育好学生。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1)发现可能出现拥挤踩踏伤害事故,目击者要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办公室和学校负责人。
(2)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及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教育局。
(3)重、特大事故。事故死亡1人及以上、伤多人,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教育
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教育局。
(4)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2、事故处置
(1)发生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后,学校预防拥挤踩踏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指令开展工作。
(2)现场指挥部的人员进入现场指挥部后,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参与现场处置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负责人、现场处置教师迅速向学校现场指挥部反馈现场处置情况,并由指挥办公室负责汇总。
(4)学校负责人要向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详细报告事件的危害程度以及自己的分析意见。
(5)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现场指挥部迅速研究现场处置措施,果断作出指挥决策。学校负责人按照决策、职责分工,认真准确地做好下达指令、报告请示等工作。
(6)发出疏散警报,各班科任教师依就近安全的原则护导学生向安全区域疏散,直至全体师生安全撤离。
(7)立即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有关部门立即组织救护。
(8)立即口头报告教育局、各保险公司。
(9)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全部撤离后,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并保护好现场。
(10)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目击的师生进行询问,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初步掌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注:疏散时视当时情况进行必要的调度,班科任老师负责本班学生的疏散、保护、管理工作。
4、善后工作
(1)学校拥挤踩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总指挥部立即组成有关人员对学校拥挤踩踏事故造成的危害,以及对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威胁进行评估分析,并下达指令全力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学校成立善后领导小组,努力做好当事学生及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预防事态延伸扩展。一旦发生受伤害学生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成员,在事故处理中无理取闹的事件,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合法权益的,学校将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学校迅速派出有关人员安抚伤员,帮助受伤、死亡者家属做好善后工作;同时,积极协助家属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对师生及家长提出的正当要求尽快予以满足。
(4)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调解工作。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将情况上报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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