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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涉嫌违法,本机关业已立案查处。为确保公平、公正,现通知你(单位)于年月日(星期)上午前,携带下列材料来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慈湖河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市容大厦)协助调查:
1.本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工商营业执照
3.广告设计施工图
4.广告工程造价表
5.逾期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没有证据。
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电话: 0555-2373725
第一联当事人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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