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确保教职工身体健康,特签定食堂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1、责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食堂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卫生要求,为教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3、上岗前必须先向学校出示《健康证》。从业人员要具有良好思想品德,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一定的教育能力。有良好的个人习惯。
4、食堂管理人员要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做好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保管的管理和检查。
5、食堂管理人员要负责打扫食堂内外所属范围的卫生,和消毒工作,随时保持卫生、整洁。为教职工提供清洁卫生的就餐环境。
6、食堂管理人员要按照学校规定按时为教职工提供卫生的食品,遵守就餐时间安排。
7、食堂内炊具、用具(包括炊事人员自用的餐饮具、橱柜等),存放要规范,洗洁要彻底。餐具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8、做好货物进出登记。室内卫生保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水、无老鼠;要清洁、干燥、通风,食品要分类存放,并要有容器加盖。做好防火、防窃、防投毒工作,确保安全,杜绝中毒事件发生。
学 校(盖章):
校 长(签章): 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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