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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总结会议通知

2022-01-27 来源:好走旅游网

  原告:,女,19xx年XX月XX日生,住北京市.

  被告:,女,19xx年XX月XX日生,住北京市.

  被告:,女,19xx年XX月XX日生,住北京市 .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决北京市石景山区路号楼X单元号房屋归原告所有。

  二、判令被告、 协助原告取得上述房屋之产权证明。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与张之独生女儿,被告系张 之父,张之母 于 年X 月X 日去逝。原告父亲张于 20 年 月 日去逝。

  199X年XX月XX日,被告从其所在单位首钢总公司购买涉案房屋,于X年X月XX日将涉案房屋变更至原告父亲张XX名下。

  原告父亲张去逝后,两被告口头承诺将涉案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但一直未予履行。为此,特提起诉讼,盼如所请。

  此致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原告: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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