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处级以上行政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学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状况的监督检查。
二、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状况。
三、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好登记、自办、转递、催办工作。
四、协助主管领导调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协助主管领导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用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服从安排,用心认真参加执法监察工作。如学院招生、考试、物资采购等的监督检查。
八、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潜力。
九、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十、认真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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