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 的土地 亩,每亩承包费 元,共计人币 元,承包给乙方。土地四至:
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每三年结清一次,在每隔三年 月 日前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 本合同有效期 年。
四、地上物的处置;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进行平整或其它治理,对原土地上的荒草杂树可以清除,但不对予进行赔偿。承包期满后,原地是平地的,按原有面积归还,原地是坡地的,平整后按实际平整后的亩数进行归还甲方。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对所承包出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乙方可对承包到的土地进行转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该土地。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土地备案登记一份(暂由甲方保管),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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