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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2020-07-29 来源:好走旅游网

  看过这么一句话:教师就像一只蜡烛,它不仅点燃孩子们的心灵,也能点燃孩子的一生。而近期媒体关注的焦点,与教师息息相关,只因“虐童”二字。 20xx年10月31日,名都幼儿之家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了教师师德师风培训,我们看到的虐待儿童事件触目惊心。在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年轻女教师揪住小男孩的两只耳朵猛向上提,小男孩的全身都被提起,双脚距离地面有25厘米,小男孩张着嘴巴哇哇大哭,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女教师的一脸微笑。她的行为实在令人无法接受,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她连最基本的职业操守都不能把握住,这不禁让人深思:教师入职前的岗前培训难道只是流于形式吗?教师“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职业精神不复存在了吗?这一事件的披露势必会引发人们关于教师职业操守的讨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父母维权认识很强的情况下,出于对孩子身心健康的着想,定会对教师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如果作为一名教师,不能对孩子进行优良的启蒙教育,这会在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很深的阴影,恐惧心理或许使他们对这个社会产生怀疑,这对正在成长过程中的孩子是极为不利的。

  的确,当我们站在这个教师的岗位上,承担的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希望,而是整个国家的希望。所以我们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中必须要遵守的就是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名都幼儿之家全体保教人员签订“师德承诺书”以此警示和提醒着我们:做幼儿老师,就是一份爱心与良心的职业!作为在幼教工作岗位上的我们,以后也会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学习,通过业余时间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实现自身价值,我们将对父母,对孩子进行承诺,承诺我们将会自觉遵循《幼儿园教育纲要》,《师德承诺书》,不体罚与变相体罚幼儿。真正以“爱”去教育每一位孩子。让我们重新拾起那无瑕的童心和孩子们一起快乐成长!

  为了进一步树立教师优良形象,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做人民满意的教师,规范师德行为,我现向学校、社会郑重承诺: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参加非法组织组织的非法活动;不参与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不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3)不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法变相体罚学生。

  (4)做到先备课再上课,勤批改学生作业;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5)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停课、缺课;上课时间不接听私人电话或做与教室教学无关之事;不索要收受父母、学生财物。

  (6)爱护学生、保护学生,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

  (7)不弄虚作假信谣、传谣并网上发帖、跟帖,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8)教育教学工作中尽心尽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在招生考试、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9)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在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

  承诺人:

  20xx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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