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及近期事故教训,落实12月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应急三〔20xx〕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附件1),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按照《天津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检查是否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是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充分利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自查自报,发现隐患是否全部整改;
2.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防冻、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防滑跌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冻、防滑、防中毒等劳动保护用品;
3.涉及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重要装置、重点部位,是否能及时发现装置、设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
4.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根据冬季特点对作业管理、装置设备、人员防护等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5.对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进行排查。各镇乡街、园区、各部门对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内所有偏僻的出租厂房和库房、闲弃院落和房屋等开展地毯式排查,特别要加强对辖区边界附近区域的重点检查。
三、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即日起至12月中旬)
区安监局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督促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重新签订承诺书报属地政府和区安监局备案。
(二)自查阶段和分级检查阶段(12月10日至20__年2月底)
企业持续开展自查自纠,按时将自查情况(附件2)分别上报属地政府和安监局。各镇乡街、园区要对照本辖区企业名录(附件3)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核实建档,实施全覆盖检查并加强日常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区安监局对全区内企业开展全面检查。
各单位要对辖区和本行业领域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排查情况建立档案,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发现有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应立即予以妥善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冬季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地认识到冬季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季节特点,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巡检巡护,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落实“四铁”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督促企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规定,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有效压减冬季各类安全事故。
各企业要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全面、系统的梳理排查本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法律法规中有关罚则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将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实施处罚,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四)加强值班值守,着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夜间值班、视频监控平台值班要严格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的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五)及时汇总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检查情况于每月10日、25日12:00前报送安监局危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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