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肃宁县南大史小学
乙方:
受肃宁县教育局委托,乙方负责为南大史学校打井一眼,井深300米,完工后保证能正常使用并负责清理现场,如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施工标准按教育局统一标准,为确保施工过程中一切人员、机动车辆、用电的安全,经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安全施工协议:
1、甲方提供水源、电源。
2、学校负责教育学生,远离施工现场。
3、所有器械、物料等乙方自备、乙方看护。如有丢失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4、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划出施工区并设置施工隔离带,树立安全警示牌,劝阻师生不得进入施工区,施工区内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施工人员也不得进入教学区。
5、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用电安全,器械物料安全,车辆交通安全等完全由乙方独立承担,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
6、施工人员,物料、车辆的进入必须避开学生上下学和课间等有学生活动的时间,并按学校安排的通道通过,未经校方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
7、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施工器械造成人身自由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时间:20xx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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