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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商铺租赁合同

2020-06-24 来源:好走旅游网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租赁物位于Xx省Xx市国际城 16 栋 一 层 102~103号,共计建筑面积 89.31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交房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标准:第一年租金为 30 元/m2.月,第二年起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每年累积递增 10% 。租金交纳按每 三 个月预付,租金须提前一个月交纳(首期租金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如发生拖欠租金行为,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催缴措施,有权随时收回商铺使用权。

  四、免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免租期内不计租金,但水、电、物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首期租金 元。

  六、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 6000 元(陆仟元整)作为商铺租赁保证金。合同正常终止,且商铺及设施无人为损坏、无欠费时,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商铺内外固定装饰装修,遵循“来装去丢”的原则,合同终止时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走或破坏。

  七、合同期内,乙方经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直接向Xx市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甲方概不负责。

  八、乙方保证租赁商铺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它用或转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九、租赁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Xx市国际城的业态规划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并自觉接受Xx市商业管理公司和Xx市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

  十、本租赁物为现状交房,乙方的装修设计(含店面招牌)方案需报物业公司审批备案,涉及消防等需政府部门审批的,由乙方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产生的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违约方须赔偿因违约给另一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分别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三、其它: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电话: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号码:

  代理人: 住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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