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
依据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签订本协议书。一、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房屋一套,位于城固县西环一路北段(原农业机械厂)号单元层号。二、分期付款方式如下:1、乙方购买以上房屋总价款元;首付款元,现已支付首付元;余首付款为元,乙方承诺于年月日前全额支付给甲方。2、为配合乙方申请银行房屋贷款的需要,在未收取全额首付款前,甲方仍承诺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以乙方名义出具全额首付款发票。3、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所涉全额首付款发票不作为证明在该发票签发日甲方收到全额首付款的依据。4、若乙方在约定的还款期内没有还款,甲方有权推迟交房,并有权自延期日起按欠款的万分之五按日累计计算违约金,甲、乙双方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三、本协议项下销售的房屋为特定物,不调、不退、不换。四、本协议履行产生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涉讼的,由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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