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位于(地址)号自编1栋的租金价格与周边同等物业收取租金的对比情况出具咨询意见书。我们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相关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由贵公司负责。同时,我们对贵公司周边同类型的物业出租和环境设施等状况进行了调查。在实施审查及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资料发表意见。
一、基本情况
贵公司于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经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了注册号。经营范围:。
贵公司于20xx年4月22日与下面单位或个人分别签订了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
二、用途
租金情况:20xx年月1日至年月日,按每月每平方米x元
计算月租元;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按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月租元。
1、交通设施
贵公司所租地段毗邻国道G107和广清高速公路,车辆出入自由方便,交
通十分便利。附近有多家大型的物流公司,如嘉忠物流中心,便于货物的配送。
2、周边设施配套
贵公司所租地段地处广州市白云区乡镇地区,周边购物、娱乐、教育、银行、医院、邮局等配套齐全,便于员工日常生活。
3、周边租金
贵公司所租地段周边同档次厂房、仓库租金平均月租是11元/平方米左右,办公租金平均是22元/平方米左右。
三、结论:
经我们调查,截止20xx年6月10日,贵公司上述租赁合同的租金情况比周边同等物业收取的租金价格低。
四、其他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董事会证明租金水平,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报告日后租金费用的证明。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咨询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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