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安全培训会议动员讲话

2023-10-2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培训班,是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河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烟花爆竹在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祥和、快乐、安全的传统佳节。为切实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现烟花爆竹经营的绝对安全,借本次培训班开班机会,我代表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今年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增强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规范意识和守法意识,严格做到诚信经营、安全经营、规范经营、守法经营

  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统的喜庆消费品,同时也是国家实施严格管理的爆炸物品。长期以来,各级各部门一直对烟花爆竹安全问题高度重视,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制订了一系列安全生产与安全经营的规定。尽管如此,我国每年烟花爆竹生产与经营环节都会发生多起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为本应喜庆的传统节日增添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希望大家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一是要定点经营,不准摆摊经营;二是要加强对经营点防火管理,不允许在经营点内生火取暖和吸烟;三是不要在经营点内存放大量的烟花爆竹,要做到储存与经营分离;四是严把质量关,要从指定的渠道进货,不准购进并经销非法烟花爆竹;五是在零售点、库房周边l00米内,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措施和设备。

  二、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近年来,由于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打击力度不够,导致个别网点存在违规经营现象,“乱进货、乱储存、乱销售”,甚至经营销售非法生产的劣质低价烟花爆竹,客观上形成了非法购销市场,对我县烟花燃放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20xx年春节,我县就发生了一起因燃放劣质礼花弹而造成人员死亡的恶性事故。为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县安监局今年将加大对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凡是未经批准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将全部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严从重处罚;凡是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将全部没收,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凡是经营劣质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或销售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将没收全部非法销售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凡是在经营过程中不执行有关安全规定,每发现一次,给予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防止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节日

  一是要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首先要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县广大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确保经营者依法经营,不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不销售不合格产品;其次要做好燃放安全知识的宣传,介绍燃放安全常识,正确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到合法零售点购买,购买合格产品,并安全燃放。同时要应注意加强中小学生中燃放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在家长的带领下安全燃放。为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我局在发放零售许可证的同时将向各零售网点发放《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希望大家把通告张贴在醒目位臵。

  最后,希望各位业主要珍惜这次安全培训学习机会,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更多地了解安全知识,增强抓好销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自觉性,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在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前提下,顺利完成烟花爆竹的销售工作,确保全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