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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2022-04-23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次修改,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学习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一是对学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法律与从事的工作联系不多,存在“学好法律不如干好工作”的心理,学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二是不会学。不知道学什么,对自己的工作有什么帮助,不知道怎样才能学好。三是没有时间学。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忙于日常工作,很少挤出时间和精力学法。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才能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方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成为一名遵守《宪法》的合格人员。

  三、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树立信法的理念,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提高法治能力,首先要从思想深处转变“官念”,坚定法治信仰,厘清权与法、礼与法、情与法的关系和责任担当。

  一要增强宪法法律至上的坚定性。要深刻认识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意志的实现,从而敬畏宪法法律,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带头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和破除领导干部“权大于法”“法外之地”“法外特权”的意识,促使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净化领导干部的行使权力空间。

  二要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信权而不信法,关键是特权思想作祟。必须加强领导干部党纪国法和正确权力观教育,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作为一名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坚持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坚定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身体力行,带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法治中国建设和法治中卫建设夯实深厚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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