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县国土局:
杰兴镇雷鸣村20__年被列入土地整理项目,经过公开招投标,由四川恒峰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在县国土资源局、镇村干部共同努力下,当地群众积极支持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原部分设计与实际地形不符,为了使土地整理项目发挥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群众的强烈要求,镇人民政府拟对雷鸣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变更:
一、田间道路
(一)田间道路由原来的200米增加到352米;
(二)田间道路由原来的593.7米增加到743.7米;
(三)田间道路由原来的132.2米增加到202.2米;
(四)田间道路由原来的142.8米增加到367.8米;
(五)田间道路由原来的261.7米增加到611.7米;
(六)田间道路由原来的443.6米增加到513.6米;
(七)田间道路由原来的246.5米增加到442.5米;
(八)田间道路由原来的734.7米增加到936.7米;
(九)田间道路由原来的243.7米增加到293.7米;
(十)村委会旁边新增田间道路265米;
(十一)社新增田间道路100米;
(十二)社新增田间道路150米;
(十三)社新增田间道路200米。
以上总计增加田间道路长度2180米,宽度为3米,预算共需资金651102.90元。
二、田间道路增长段350米新增为框架网形式护坡,预算增加金额29405.60元。
以上两项合计共需增加资金680508.5元。
妥否,请批示!
申请人
二○__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