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24小时巡逻值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空岗,如果打电话一次无人接听,每隔八分钟再打一遍,如果连续三遍无人接听则视为空岗,发现空岗一次罚款30元。
2.值班人员,如果有事情不能值班需要调整值班时间必须自己调好岗位(双方自愿),并向带班领导打电话请示,否则自己私自调岗一次罚款20元。
3.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注意接听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并记好值班记录,如果没有记录按照空岗计算(罚款如上)。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全面负责学校公私财物、设施的安全,无论白班还是夜班要注意巡逻,尤其是学校的重点部位(校务办公室、图书室、电教室幼儿园、寄宿部等地方)。如果发现安全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给带班领导,如果问题较大带班领导要第一时间反映给校长。
5.值班人员在值班完毕要进行交接班,在值班记录中注明值班情况及交接情况。交接班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交接班。
6.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让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更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各处室和幼儿园。如果学校财产没有损坏或丢失,一次罚款10元,财产丢失一次罚款50元,并按照丢失物品或损坏物品价格赔偿,值班教师赔偿损失的80%,带班领导和校长各赔偿10%。值班教师值班期间不准家属代替值班,如果私自调班或家属代替值班出现财产损失、损坏物品按照丢失物品或损坏物品的价格100%赔偿。
7.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室及校内卫生工作,否则一次扣10元。
8.如果值班期间出现问题但是自己没有发现,按照空岗计算,罚款如上。
9.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按照值班要求值班,每人罚款加倍。
10:学校带班领导要对自己负责教师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时的查岗,并做好查岗记录。(教师要自觉的按照学校排的值班时间值班,学校领导不再提醒)
X年XX月XX日